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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绥中县城区小学学区调整的通告

信息来源:绥中县教育局   时间:2023年7月1日   阅览:3888人次   TAG:学区 ,县城 ,调整

根据《绥中县城区小学学区划分相关工作实施方案》和《绥中县城区小学学区划分工作风险预案》等相关要求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对绥中县城区小学学区进行重新规划调整,现将绥中县城区小学学区调整情况通告如下:


一、学区范围

实验小学:团结路、塔山路以东,东大街、西大街以南,兴隆路、老马路以西,桃花农机校以北(桃花、杜屯的城镇户籍符合条件);天雅花园小区。逸夫学校:老马路、兴隆路以东至滨河路止,工业路以南,站南街2区、4区以北;持有城郊乡周石村、马圈村、东园子村、兴隆村户籍。第二实验小学:西关街以南、团结路以西至文化路止,塔山路以西,新兴街以南,西至马家小桥,沙岭杨小河子以北(不含沙河镇、塔山屯镇农业户籍居民)。风华实验小学:文化路以西至沙河镇马家村止(含沙河镇马家村),北环路以南,新兴街以北;大台佳园、金果园、御丰园、金御花苑、名城佳苑、中安雅园、马家联合七个小区。城郊九年一贯制学校:306线、文化路以东,高速公路以南,滨河路以西,工业路、东大街、西大街、西关街以北(含香坊村)。


二、公示时间

公示期一年,即2023年7月1日——2024年7月1日


三、双选政策

本着以生为本、稳步推进的原则,对学区进行调整小区的现有儿童,在适龄入学时,可对新老学区学校进行双向选择(购房时间截止到绥中县城区小学学区调整通告发布之日,在通告发布之日后购买调整学区内商品房的不可享受双选政策)。


四、政策解释

上述政策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,并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调整。


绥中县人民政府

2023年7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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